“水十條”計劃發布:2020年7大重點流域水質改善
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國務院今天發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、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等十條意見,要求到2020年,7大重點流域水質得到明顯改善。
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下稱《行動計劃》)提出,到2020年,要實現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,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,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,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。參與此次《行動計劃》制定的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表示,這是我國第一次統籌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的中長期路線圖:
吳舜澤:我們第一次有了統籌兼顧地表,地下水,江河湖庫,海洋這樣的規劃,也是第一次涵蓋了七大流域和三大水資源片的,多污染源協同治理的方案,整個工業源,農業源還有船舶港口等交通源。
數據顯示,目前全國工業、生活污水等排放遠超環境容量。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,近十分之一喪失水體使用功能(劣于Ⅴ類),京津冀區域內劣于Ⅴ類的斷面比例高達34%,從1995年開始,全國發生了1.1萬起突發水環境事件。
針對這些問題,“水十條”將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。除了對“小型造紙、印染、電鍍、農藥等在內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“十小”企業將嚴格清除外,針對焦化、有色金屬、原料藥制造等排放強度大的十大行業,《行動計劃》也要求,要實施清潔化改造,企業必須全面達標排放。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巡視員陳永清表示,從2016年開始,他們將定期公布黃牌,紅牌企業名單,對超標超總量的企業“黃牌警告”,對于整治后仍然不能達標且情節嚴重的的企業,要紅牌處罰,一律停業、關閉。
陳永清:紅牌企業常規理解我們就要罰下,我們針對這種不同類的企業不同管理,促使社會形成守法的氛圍,守法的企業得到認可,違法的企業就付出沉重的代價。
同時,為保障飲用水源安全,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將針對“從水源到水龍頭”進行全過程監管。地級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信息。自2018年起,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。
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員王金生:這個到龍頭是一個很大的突破,要實現官網安全,籠頭水質才可以安全,這要花費很大的氣力。
措施管理權責分明也是此次《行動計劃》的亮點之一,吳舜澤表示,措施可考核,未來可追責,會扭轉目前“九龍難治水”的窘境:
吳舜澤:水十條每一條措施都有一個,誰誰該來負責,如何負責。這是一個總要的責任落實方面,后面我們還會繼續出臺一系列的制度,細化這些措施和考核,讓每個人,每個企業,地方政府都能在水十條中找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。
據環保部測算,實施“水十條”,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.7萬億,累計增加非農就業約390萬人,使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增加2.3%,實現環境效益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多贏。(記者杜希萌 記者滿朝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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